妊娠期糖尿病指的是怀孕前糖代谢正常,怀孕后出现的糖尿病。我国妊娠期糖尿病发病率为1%-5%,近年发病率存在增高趋势。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一般会在产后机体糖代谢恢复正常,但会较正常人将来罹患2型糖尿病的几率增加。
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:1:对于未被诊断糖尿病的孕妇,孕期24到28周应常规行75gOGTT试验,试验空腹及服糖后1、2小时血糖标准是5.1mmol/L、10.0mmol/L、8.5mmol/L,如果任何一个血糖值大于等于上述标准即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;2、对于医疗资源贫乏的地方,可在24周后查空腹血糖,如果空腹血糖达到或超过5.1mmol/L,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。
妊娠期糖尿病对母体的影响:1、母体高血糖状态会增加胚胎发育异常发生的几率,流产率较正常人增加,可达20左右;2、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孕期并发高血压疾病的几率是非糖尿病孕妇的2到4倍,糖尿病可导致微血管病变,致使组织供血不足,如发生糖尿病肾病,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及子痫前期的发病率高达50%,一旦并发高血压,病情常较难控制,易发生母儿并发症;3、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易并发感染,如霉菌性阴道炎、肾盂肾炎、产褥感染等;4、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羊水过多发生率比正常孕妇多10倍,多系胎儿高血糖、高渗性利尿所致;5、巨大儿难产的发生率增加;6、易发生酮症酸中毒;7、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再次怀孕,复发率高达33%-69%。
妊娠期糖尿病对胎儿的影响:1、巨大儿发生率增加,可达25%-42%;2、胎儿生长发育受限发生率增加,可达21%,多余糖尿病微血管病变有关;3、流产早产率增加,怀孕早期高血糖可导致胎儿发育异常,甚至胚胎死亡流产,如合并羊水过多可导致早产的发生;4、胎儿畸形率增加,发生率高于正常孕妇,严重畸形发生率是正常孕妇的7到10倍。
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血糖管理标准:孕妇没有明显的饥饿感觉,空腹血糖应控制在3.3-5.3mmol/L,餐后2小时血糖应控制在4.4-6.7mmol/L,夜间血糖控制水平同餐后2小时。对于血糖轻度升高者,可通过饮食控制,饮食控制效果欠佳时,可使用胰岛素治疗。
因糖尿病孕妇高血糖状态可能会导致不良的妊娠结局,所以对于血糖控制欠佳存在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应及时终止妊娠。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分娩时机的选择:
1、对于不需要药物治疗,通过控制饮食可以使血糖控制在较低水平的孕妇,不存在母儿并发症的情况下,严密观察至预产期,如仍未自然临产可给予处理。
2、对于需要胰岛素治疗的患者,血糖控制可以的情况下可延长孕周至38-39周终止妊娠,血糖控制不满意的孕妇应及时住院,必要时终止妊娠。
3、对于已经发生母体或者胎儿并发症的孕妇,如果血糖控制欠佳,存在心血管疾病、重度子痫前期、严重感染、胎儿生长发育受限、胎儿宫内窘迫等,行及时终止妊娠,必要时可在分娩前给予促胎肺成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