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关注孙媛医生方便随时提问
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
2021-01-24 96人阅读
三甲
孙媛
产科
主治医师
淄博市中心医院

        妊娠期糖尿病是妊娠期出现的糖尿病,孕妇怀孕之前是没有的,怀孕后通过检查发现血糖增高,发病率大约5%左右,近年来,随着生活水平的增高和孕期产检的依从性,诊断出来的糖尿病人越来越多,对母儿均有较大的危害,必须引起重视。妊娠期糖尿病的患者如果及时诊断和治疗,多与产后能够恢复正常,但是以后再发生2型糖尿病的几率会增加。那么,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呢?

       (1)患者有三多的症状,即多饮,多食,多尿,或者之前有过分娩巨大儿的病史,或者有糖尿病的家族史,这些都是高危因素,一旦出现这些症状,应及时检查血糖看是否已经患糖尿病。

       (2)诊断标准:

        空腹血糖测定: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空腹血糖大于5.8mmol/l,可诊断为糖尿病。

       糖耐量实验(OGTT):多于24-28周开始行糖耐量实验的检查,是指空腹12小时后,口服葡萄糖75g,其正常上限为:空腹5.1mmol/l,服糖后1小时10mmol/l,服糖后2小时8.5mmol/l。其中任何一项大于正常上限,即诊断妊娠期糖尿病。

       出现妊娠期糖尿病后,轻度的可以通过控制饮食,多运动来治疗,重度的需要用胰岛素来控制。

快速问医生
一对一咨询。每日限量200个,今日还剩余139个。(每人仅限一次)
去提问
孙媛
产科
主治医师
已认证
淄博市中心医院
向TA咨询